1月9日,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两则《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》,涉及栾城镇小任家庄村、田家庄村共计44.2785亩土地,征地补偿费为626.9229万元,开发用途均为住宅用地。
具体来看,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第三十批次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2.9519公顷,约合44.2785亩。该批次共2个地块。
1号地块涉及栾城镇小任家庄村集体土地0.0642公顷(建设用地0.0642公顷),位于兴安街以东、张举路以北,规划经三支路西侧,规划纬五支路南侧,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。被征收地块涉及栾城镇小任家庄土地0.0642公顷,属Ⅰ区片,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213万元/公顷,土地补偿费为13.6746万元,无地上附着物,征地补偿费用共13.6746万元。该批次用地已列入栾城区旧村改造范围,征地补偿费用全部计入回迁安置成本,不再另行支付货币补偿。
2号地块涉及栾城镇田家庄村集体土地2.8791公顷(建设用地2.8791公顷),位于兴安街以东、张举路以南,规划经三支路两侧,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。被征收地块涉及栾城镇田家庄土地2.8791公顷,属Ⅰ区片,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213万元/公顷,土地补偿费为613.2483万元,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通过区财审的评估数额进行补偿。该批次用地已列入栾城区旧村改造范围,征地补偿费用全部计入回迁安置成本,不再另行支付货币补偿。